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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要点》和《2014年各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4〕64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

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要点》和《2014年各市

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2014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要点》和《2014年各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4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要点

2.2014年各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月28日           

 

 

 

附件1

 

2014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高举节约集约用地旗帜,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为主线,弘扬“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理念,通过全面实施“亩产倍增”计划、大力推进“空间换地”、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主要目标:到2014年底,力争全省2005年以前批而未供土地全部消化利用完毕,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比2010年底减少25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万亩,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2006年以来闲置土地处置率达87%;前三年新供建设项目用地按期开工率达到90%。

围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2014年度土地利用管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节约集约,提升保障科学发展能力

全面推进“亩产倍增”计划。健全“亩产倍增”计划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落实部门分工和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继续做好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评价。做好“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和分析。在平湖市开展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试点。

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加快拆改土地利用。继续实行月报制度,及时做好国土资源部门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情况总结。各地要以加强拆改土地利用为重点,当好参谋,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大力推进“空间换地”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土地空间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义乌市开展农用地地下空间利用试点。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园区)整合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发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

深入推进模范县(市)创建。组织有条件的市县参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总结推广一批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示范模式,编制《浙江省节地技术节地模式范例》。各地要积极争创全国模范县(市),加快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凝聚节约集约用地共识。已获得全国模范县(市)称号的县(市、区)要继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做好年度复核准备。

二、抓存量盘活,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以及专项规划编制要点。召开全省推进“空间换地”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会。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加强实施监管。在温州市、绍兴市开展建立低效用地市场化退出机制和健全完善利益激励机制试点。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明确配套措施,加快实施,切实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继续抓好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加快早期批准农转用未供土地消化利用,2014年底前要将2005年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完毕。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情况监管,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总量反弹,杜绝虚假供地。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存量土地盘活、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制度。推进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政策试点,安吉、柯桥等列入试点的县(市、区)要紧密配合地税部门做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成果,为全省建立税收征管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挂钩的调节机制提供经验。

三、抓机制创新,加快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修订《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并颁布实施。建立项目用地负面清单,制定并颁布《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探索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调整《浙江省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并颁布实施。

完善市场配置机制。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制度、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推广工业用地定产业类型出让。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宁波市承担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实施成效评估任务,海宁市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试点。健全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准入管理,探索建立新增项目用地准入评估制度。继续探索扩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范围。

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强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管理,适时做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更新。启用土地储备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与融资监管。做好土地储备计划报备和融资规模核定。各地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规模和融资规模,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进系统。

稳妥推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组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情况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探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四、抓政策落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编制并落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跟踪分析,继续实施计划执行情况不定期通报制度。各地应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分析市场形势,科学测算用地需求和供应能力,合理确定编制供地计划,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按时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明确供地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任务在2014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继续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月报和周报制度。

加强研判,稳定房地产用地供应。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加强房地产、土地市场形势研判,合理调整土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防范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合理的住宅用地供地量。加大土地供应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监管。

五、抓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利用监管。健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制度。继续落实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通报制度。继续落实和完善违约违规信息预警和督办制度。配合国土资源部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违约违规情况严重的地区开展实地督办。年内对土地供应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探索建立企业用地诚信管理体系。在嘉善县探索建立工业项目投产后评价制度。

加强闲置土地清查和处置。进一步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切实做好调查、认定工作,加快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加大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的开发建设情况监管,按照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核查,重点督办查处闲置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的大企业、大地块的土地闲置情况。

六、抓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审批备案事项权限下放力度,研究制定基准地价分级审核报备办法。切实做好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

切实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建立重点工作联系制度,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分类设立重点工作联系点,下沉工作重心,加强基层调研,随时掌握工作动态,深入分析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和工作措施。

切实改进学风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学习型土地利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批后监管等业务培训。

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土地供应、出让底价等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及出让底价确定程序,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评估机构清查。严格落实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改制规定,凡从事中介服务的土地评估机构必须在2014年6月底前彻底完成与行政机关或挂靠事业单位脱钩;事业单位性质的土地评估机构,不得从事中介性的土地评估业务,不得收取任何中介评估费用。进一步规范政府地价评估的委托行为。

 

 


附件2

2014年各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行政区域

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亩)

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亩)

2006年1月1日以来现状闲置土地处置率

前三年(2011-2013年)新供建设用地按期开工率

2010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亩)

2005年前(含2005年)批准转用的批而未供土地

与2010年比

下降数(亩)

合计

855578

全部消化完毕

250000

80000

50000

87%

90%

杭州

181964

全部消化完毕

41250

12260

6200

87%

90%

宁波

111827

全部消化完毕

45500

12340

6200

87%

90%

温州

114994

全部消化完毕

34710

7440

9000

87%

90%

嘉兴

64801

全部消化完毕

20930

8250

5000

87%

90%

湖州

51806

全部消化完毕

11590

6200

3000

87%

90%

绍兴

66059

全部消化完毕

23110

7770

5200

87%

90%

金华

86568

全部消化完毕

27120

8320

5200

87%

90%

衢州

51864

全部消化完毕

14860

4330

1100

87%

90%

舟山

22459

全部消化完毕

4430

2210

2000

87%

90%

台州

61546

全部消化完毕

12850

7700

6000

87%

90%

丽水

41690

全部消化完毕

13650

3180

1100

87%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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